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杨凌圣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圣源甘露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
2、生产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8日立案,2023年10月20日结案。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综合违法行为其他情节,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65元。3、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圣源甘露包装饮用水 2桶。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5465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生产过程中,水桶的清洗消毒不彻底。
2、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停止生产圣源甘露包装饮用水,第一时间启动召回程序,排查原因,并且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二是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是针对此次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加强管理;四是对水桶的外洗、高压内洗、灌装清洗、消毒液清洗时间进行调整增加;五是按照上述整改措施后,再次组织生产,对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项委托送检至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报告编号为:S22230821。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