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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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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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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杨陵区分局 |
单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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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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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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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主体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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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 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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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6.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废弃物处置制度、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五)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六)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八)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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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送达、补正材料、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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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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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杨陵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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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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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网上申报 |
是 |
是否发证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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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杨凌示范区综合服务大厅食药局窗口、五泉镇辖区在五泉食药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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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8703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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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29-87033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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