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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指南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6-27 11:32

行政权力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办理条件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新建零售药店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1个月向发证单位申请GSP认证。

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说明;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涵盖条款138条、139条、141条内容)。

5、企业的组织机构框图及人员情况表;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有资质要求的人员简历、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7、企业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三);

8、企业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和流向图,并严格标明比例;

9、企业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现场核查资料

无

法定期限

5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我局已进行“四证合一”创新改革,资料齐全受理后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材料送达、补正材料和整改时间等)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服务表格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是否网上申报

否

是否发证件

是

受理地点

陕西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杨凌示范区综合服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

联系电话

029-87035367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流程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