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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指南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6-27 10:16

行政权力名称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办理条件

申请人是在杨凌示范区辖区注册的合法企业,企业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和库房在本辖区内。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5.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6.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8.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9.工艺流程图;

10.经办人授权证明;

11.其他证明资料。

现场核查资料

执法人员认为需要现场核查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制度记录、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资料。

法定期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补正资料、整改和公示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服务表格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表》

是否网上申报

否

是否发证件

是

受理地点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

联系电话

029-87036905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流程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