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
二、设立依据:
1、《药品管理法》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收费标准:3100元/户/次
四、办事流程:
1、提出申请。申办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或个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现场核查。受理后6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认证检查,对通过认证检查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认证检查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证照发放。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办单位(或个人)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五、承办科室:
药品监管科 029--87035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