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监发〔2019〕2号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杨陵区各镇办监管所: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工作管理,决定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整治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6月底前对辖区内面积300m2以上的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其达标排放。
二、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8日-5月15)。督促各餐饮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工作:一查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是否安装到位;二查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三查是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四查设施设备合格证明、清洁维护记录等相关工作资料是否留存齐全。
(二)联合检查阶段(2019年5月15日-6月10)。各级要加强与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部署,抽调专人,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检测,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通报给企业,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于自查、联合检查后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仍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针对存在问题情况较多、油烟排放量大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抽查,确保问题餐饮单位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把中省、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内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大
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相关工作,培育公众绿色消费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区上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