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食药监发〔2018〕180号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杨陵区各镇(办)监管所:
为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
(一)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畜禽水产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展销会、庙会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三)持续做好各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肉品质量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监管抽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肉类产品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督促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规范收集处理和记录。
二、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药械监督检查
(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械流通监管。以药品经营企业、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城乡结合部、农村涉药单位为重点,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销售使用等质量安全风险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使用过期失效和假劣药品、自配中药制剂、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加强特殊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殊复方制剂产品监管。要结合冬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特殊复方制剂产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特殊药品购销储存、发放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特药使用安全。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进一步强化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的监测预警。加强对冬季家庭常备药品、抗病毒药品、滋补类药品、心脑血管药品、降糖药品、急救药品和家用医疗器械设备、高风险医疗器械风险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范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监督抽检,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通过第三方抽检机构抽检和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增加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测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要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产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格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超过保质期或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网络订餐无证经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未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共治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尤其是做好节日消费提示警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食品药品,科学饮食,合理用药,安全用械。倡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持12331、870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六、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密切关注涉及食品药品的舆情动态,及时核实、回应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