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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0-27 10:10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杨陵区各镇(办)监管所: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省局《关于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发〔2016〕127)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火锅店、烧烤店、“三小”经营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中央厨房和集体配送单位为重点,以美食街、宵夜城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消除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要突出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食材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火锅底料和调味品以及肉冻、皮冻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饮料和其他需要添加食用明胶的食品时,要认真检查核实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禁止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

(二)强化突击检查,加强抽检快检。一是要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地段的突击检查,积极开展飞行检查,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参与监督检查。二是要将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作为监督抽检、快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举报投诉、舆论媒体关注的食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抽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抽检、快检和群众举报投诉发现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尽快查清违法事实,收集整理违法证据,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上游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经查实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营造共治氛围。要加加大对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种类、成分、危害和违法添加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要及时曝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典型案例,并将有关信息计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畅通12331/87012331投诉举报电话,鼓励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检举“潜规则”问题,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级要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治理整顿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2016年-2018年,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改项工作总结、现场检查资料复印件及《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工作情况表》上报示范区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