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食药监发〔2016〕72号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加强胶囊剂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省局《关于加强胶囊剂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函[2016]18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严格遵照落实,确保使用的药用空心胶囊购进渠道合法,并经全检合格。各企业于7月8日前向我局上报胶囊剂产品自查情况报告,我局将结合企业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