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为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生产企业负责人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决定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和方式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5天,40时。分别安排在1月份、4月份、5月份和7月份。
二、地点
局一楼大讲堂
三、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7、《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8、《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9、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食品生产企业任务解读
10、国家局和省局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参加人员
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食品安全负责人。
五、 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习。当前,群众对食品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各企业从业人员应深入领会和熟练掌握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和保障新形势下食品安全。
(二)珍惜学习机会。要利用培训教育平台,加强交流、促进学习、共同提高,形成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
(三)做好培训笔记。在培训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培训笔记,用以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学以致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