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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6-29 18:24

为促进示范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确保我辖区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陕西省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经营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对于保障游客健康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促进旅游经济平稳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抓实、抓细、抓好,努力形成依法监管、规范经营、放心旅游的旅游市场食品安全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景区(点)经营者负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负首要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旅游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不断提高旅游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强化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要将旅游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的工作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推动旅游食品诚信经营。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售关口,严厉查处旅游食品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要将量化分级管理作为强化旅游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探索将量化分级评定结果作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重要指标。要将“明厨亮灶”作为规范旅游食品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知情权益、促进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通过透明玻璃、视频传输、开放式厨房等多种方式,实施“明厨亮灶”,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可控。

三、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防控

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对旅游景区及周边超市、食品店、农家乐等旅游消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发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要严格监管,对于区域性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全力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四、加强应急,防控中毒事故

严格落实节假日活动和重大活动等旅游高峰重点时段值班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