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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5-18 15:31

根据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和陕食药监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要求,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加强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迅速开展专项治理

要把经营火锅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重点,精心部署,迅速开展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假冒伪劣行为。要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底料及添加剂采购和使用情况,以及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来路不明的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要立即监督餐饮单位停止使用,确保食品来源可靠、问题可溯、风险可控。

二、加强抽检检测,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要加大对火锅原料、底料、食品添加剂等快检和抽检检测力度,要与省局今年安排的抽检检测相结合,特别要将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的火锅原料、底料、调味料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风险监测问题食品,要立即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飓风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关注热点、舆论反映焦点等问题,要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对于违法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制作火锅底料或者调味料,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食品调味料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信息公开,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要深入推进“明厨亮灶”促进食品操作过程、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阳光公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自检、自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行业潜规则,努力打造良好服务形象,要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构建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

为抓好工作落实,示范区局将于5月中旬对分局、各监管所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请于6月10日前报示范区局食品科。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