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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伪造生产日期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5-18 15:24

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日期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结果,决定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伪造生产日期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创建食安城市为突破口,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引导企业落实责任,形成“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格局,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城市。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突出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生产过程控制,批生产日期的管理,标识标签规范管理,成品出入库管理。特别是对退回产品的处置情况的管理。

(二)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突出蛋糕加工企业,坚决查处早产儿和变更生产日期行为,同时加大对违法添加行为的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0至30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生产企业整治由食品科负责,食品加工小作坊由区分局负责,稽查支队负责案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阶段:5月1日至7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组织实施市场检查,对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8月1至10日,总结上报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上报工作总结。

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食品科、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实。

2.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凡发现涂改生产日期,或者人为延迟生产日期的,要依法给予严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专项整治期间,要结合创建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并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