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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锅店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3-04 15:44

近期,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杭州市老码头、川味两家火锅店操作间存在的清洗消毒等卫生问题和以添加剂冲调汤料欺诈消费问题,在消费者中造成极坏影响。按照省局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我局决定结合春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火锅店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2015年1月21日-2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快速检测等方式,对全区火锅店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查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畜禽肉采购记录是否全面真实,是否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制品,是否使用劣质食用油。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火锅底料、自制锅底、调味料的制作,检查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火锅底料是否公示。

(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是否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

(五)餐具是否符合清洗、消毒、保洁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必要时对涉嫌不合格食品原辅料、火锅底料等进行监督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我局将火锅店列为春节前专项行动重点监督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巡查中除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台账记录、餐厨废弃物记录外,还应使用快检设备对餐用具及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进行快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舆论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餐饮单位,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并在媒体进行曝光。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