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强制检定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查处。
(三)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标准体系以及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
(四)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六)按照职责对生产、销售的煤炭、石油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强化散煤监管,采暖季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监督抽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销售散煤行为,监督区内经营性门店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