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水平,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知发〔2025〕41号)要求,现就2026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6年锚定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总目标,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根本,以公共服务为支撑,在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等融合发展上推出新举措,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地理标志培育等方面。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通过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核、通过项目验收的项目,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
三、申报主体
(一)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杨凌示范区辖区内各园区和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等。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纸质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1.项目采取纸质书面申报方式上报。项目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项目申报资料初审并公示后,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2.网上申报登录“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www.sxipds.com),通过“项目申报与管理”进行省级项目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于2025年9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报送至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报材料应按申报要求逐级申报。单独申报、越级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项目任务的单位,三年内不再给予支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非正常专利申请较多且未整改到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3.通知中附件电子版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附件: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联系人:刘老师 汪老师 029-87032268
地 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市场监管局4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