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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10月28日印发了《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为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底线,这是深化标准化改革、规范地方标准管理、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结合全省实际,对落实《负面清单》作出了具体部署。为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负面清单》实施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对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将学习贯彻《负面清单》作为当前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掌握

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确保在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发布等各环节准确适用。

二、严格执行落实,全面规范地方标准制定行为。要将《负面清单》作为地方标准管理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对正在制定或拟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坚决杜绝违反《负面清单》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负面清单》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典型经验做法及时与我单位沟通联系。


附件:1.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

          2.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