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旭栾工贸有限公司、刘佳庆、陈彦龙:
为调查了解陕西旭栾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设立登记有关情况,请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政务大厦一层政务服务中心107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如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杨洋 郭倩 联系电话:029-87035506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陕西旭栾工贸有限公司、刘佳庆、陈彦龙:
为调查了解陕西旭栾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设立登记有关情况,请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政务大厦一层政务服务中心107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如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杨洋 郭倩 联系电话:029-87035506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