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几年来,我省食品经营企业发展较快,特别是一些新的业态经营方式适应市场需要应运而生,像苏宁小食品店、盒马三公里店、华润、永辉、人人乐等超市要在全省要开分店,拓展市场。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促进我省食品经营市场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简化品牌食品连锁企业事前审批,促进食品经营向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根据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促进我省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锁经营许可是优化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减少许可流程,压缩许可时限改革的新举措。
二、起草依据
1.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总局令第37号);
2.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
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市监发〔2019〕1号)。
4.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我省食品连锁经营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食药监发〔2018〕57号)。
三、主要内容
1.优化许可流程,实行报备管理。企业可向省局或市局提出申请连锁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通过省局“食品综合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向连锁门店所在县级局报备,由县级局受理输入报备信息,省局“食品综合业务系统”将自动派生出该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县级局即可打印该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
2.强化日常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省市县三级责任。省局负责省级连锁总部行政许可,指导全省食品连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市局负责市级连锁总部行政许可,组织管理本市食品连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县级局负责辖区内连锁门店报备、制证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连锁总部、连锁门店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3.发挥网络优势,全程信息管理。连锁经营许可及报备实行全程电子化信息管理,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局在“食品综合业务系统”设立食品连锁经营监管栏目,通过提供网上操作指引开展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许可报备,资料提交,证书打印,数据传送,信息查询等服务。
四、名词解释
食品连锁经营:是指食品经营企业(含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已开办一定数量且具有一年以上经营时间的连锁(直营)门店,在经营过程中连锁总部及所有门店能够做到“统一商号、统一采购、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向省或市局提出申请,办理连锁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综合系统自动派生的许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