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质监、创新质监、廉洁质监和服务型质监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我局现有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门户网站和管委会基础管理平台两个系统需进行信息维护,2018年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4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工作动态83条,概况类信息公开量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60条,解读回应类信息38条,接收公众参与类信息24条,互动留言类信息18条,处理18条。管委会基础平台信息公开系统25条,公众诉求系统办理3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公开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办事指南、机构介绍、政策法规、政策法规解读。
1、办事指南公开主要有杨凌示范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指南(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业务)、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指南(车用气瓶注册登记业务)等12项办事指南。
2、机构介绍主要介绍了杨凌示范区质监局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的简介及工作职责、下属机构的工作职责。
3、政策法规和政策法规解读主要公开质监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大的政策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单位领导信息、通知公告、政务信息、人事任免、财政公开。
1、领导信息公开了我局领导的职务及职责以及分管的业务。
2、通知公告主要公开相关的通知文件。
3、政务信息主要公开了我局相关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
4、人事任免主要公开我局人事任免的情况。
5、财政公开主要公开我局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及成交公告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今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我局完善在线咨询、12365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答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我局网站名称和域名均已规范管理。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八、“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公开情况
我局今年无“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及公开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质监、透明质监的良好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