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食药安全 / 正文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政策法规培训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1-13 20:47

为推进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宣贯实施,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企业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促进示范区医药产业健康稳步发展,近日,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需求,由分管局长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药品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药品管理法》修订的背景、修订的亮点、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着重强调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变化、假劣药的定义、违法行为定性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使药品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贯彻“新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培训中还就企业在质量体系管理、文件记录执行、物料采购控制、成品生产放行等方面容易出现的缺陷项目和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是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为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加强药品管理,保证公众健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下一步,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统筹做好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按照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和保障可及的具体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好药品,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行为,助推医药产业良性发展。

小知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在监管处罚方面,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销售假药、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均由原来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提高到“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而且规定“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人民币的按十万元人民币计算”。这意味着,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生产销售假药、无证生产销售药品,将面临150万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