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大类1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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