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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

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采购食品时,应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超市或其它销售单位选购,不在无证照摊贩处购买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三无”(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要食用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对于网络订餐,消费者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三、春节期间,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与商家协不成时,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新春快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