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第四次动态调整。
化妆品新原料雪莲花愈伤组织粉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本次调整同时对《目录》Ⅰ中49个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来源:国家药监局
4月13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第四次动态调整。
化妆品新原料雪莲花愈伤组织粉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本次调整同时对《目录》Ⅰ中49个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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