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食药安全 / 正文

光敏药物避阳光,注意事项切牢记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10-14 16:07

人体适当晒太阳可以促进机体合成维生素D,有利于钙的吸收。但有些药物服用后,在阳光或紫外线刺激下,可引起人体过敏,这类药物叫光敏性药物。

药物光敏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光毒性反应是一种非免疫性反应,会发生于任何人,临床表现类似严重晒伤,可见水肿性红斑,严重者会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导致光敏反应药物的浓度和光照时间、强度有关。光变应性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临床表现类似接触性皮炎,日光暴露区域可见丘疹、红斑、鳞屑、水疱,自觉瘙痒而无烧灼感,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反应。

常见的光敏性药物有以下几类:

抗菌药: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沙星类;四环素类药物,如多西环素、米诺环素、金霉素等。

非甾体抗炎药:吡罗昔康、萘普生、布洛芬等。

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

降压药:硝苯地平、卡托普利。

利尿剂:呋塞米、氢氯噻嗪、吲达帕胺。

预防药物光敏反应要做到:用药前,过敏体质、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应主动告知医生,方便医生选择合适的药物。若正在使用光敏性药物,用药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晒霜、穿戴可遮光的衣物等,以避免日光暴晒,或采取晚间服药等方式。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