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示范区专利转移转化计划,进一步摸清示范区专利技术转让、许可、转化、质押等情况,现面向全区高校、企业征集专利转化项目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
1.种业、生物医药等12条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链企业已经转化实施的产业相关专利技术(限2021年);拟转化实施的产业相关专利技术(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
2.初创企业已经转化实施的核心专利(限2021年);拟转化实施的核心专利(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
3.企业已经转移转化的高校院所专利技术(限2021年);拟转移转化的高校院所专利技术(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
4.中小微企业已经转移转化的国有企业专利技术(限2021年);拟转移转化的国有企业专利技术(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
5.企业已与高校院所或国有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合作研发等协议但未进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项目。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1.杨凌示范区高价值专利信息
项目要求:高价值专利主要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以申请日为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有效发明专利为计算标准);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2.杨凌示范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
项目要求:征集本地高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新推向市场或正处在产品面市前期的创新创业专利项目;参赛项目专利需包括能够有效保护参赛项目关键技术与创新成果的全部专利组合,且应至少具有一件已授权有效发明专利。
杨凌示范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项目中评选的项目,将作为入选项目参与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初赛。杨凌示范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具体举办、报名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服务机构驻园惠企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众创田园、创业工场等园区,开展与专利转化相关配套服务工作,于2022年起成功撮合专利技术转化。
项目要求:驻园机构需具备办公场所、拥有两名及以上专利转化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指导本园区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并开展不少于3场专利转移转化对接、专利产品备案宣讲培训等活动。
(四)专利产品备案项目
中小微企业已经在或拟在“中国专利产品备案系统”对专利产品进行登记备案(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
1.杨凌示范区内已取得技术经理人资格的人员;
2.杨凌示范区内已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
3.杨凌示范区内已获得全国中级以上(含中级)知识产权师资格的人员。
(六)专利质押融资项目
成功进行专利质押融资的项目(协议或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后);与银行达成协议,拟进行专利质押融资的项目(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或合同签订)。
二、申报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专利工作情况,对照项目要求,积极进行申报;
2.申报成功的项目将纳入杨凌示范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并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陕知发〔2021〕65号)和省、示范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细则予以支持奖补。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类别填写对应项目信息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填写附件1;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填写附件2;其他项目填写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电子版、纸质版一同报送)。
2.请各单位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电子版、纸质版一同报送)。
3.征集期外,2022年新增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项目可随时向示范区知识产权局报备。
附件:1.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信息表
3.其他项目信息表
联系人:汪璇 联系电话:029-87032268
邮 箱:ylsfqzscq@163.com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