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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杨凌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农业“芯片”保驾护航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8-26 19:06

随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起关于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的审理判决,陕西杨凌伟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伟隆 169”植物新品种权得到有力保护,三名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害,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万元、2万元、2.5万元。

“伟隆169”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凌伟隆公司小麦首席专家王辉老师指导伟隆研发团队自主选育的高产、优质、广适小麦新品种。2018年通过陕西省审定,同年通过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引种,2020年通过国审,2021年通过湖北省审定,2020年入选首批“杨凌农科”品牌标准,2021年起被列为陕西省主栽品种,2023、2024年被农业农村部推荐为全国农业主导品种,目前累计推广面积超过3000万亩。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切实落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政策,以制度创新构筑种业领域对外开放高地,围绕制约种业创新的核心问题,主动走访调研种业研发机构和重点种业企业,找准行业痛点,了解企业诉求,在简化行政审批、畅通优质种质资源进境通道、司法鉴定、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进行了有力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事项。

2021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法提出下一步将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和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南繁硅谷”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和服务,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2023年9月7日,在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陕西杨凌伟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保《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险》,标志着全省首单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险正式落地。

三起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有力打击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的不法行为,保护了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了企业创新育种,为农业“芯片”保驾护航,对加快种业产业集聚,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推动杨凌示范区“种业硅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